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螳螂法官的誤判
螳螂法官的誤判
一天,螳螂法官對犯罪的蝸牛和水蛭進行審判,它威嚴地站在審判席中央,用鐮刀似的前腳舉起判決書:“水蛭害死同胞,罪大惡極,證據確鑿,判處死刑,立即執行。死刑用刀把腦袋割成兩半執行!”
水蛭聽到這個判決,心裡暗暗竊笑。 場內,頓時議論紛紛。 “安靜!安靜!”螳螂接著又宣布:“貪嘴蝸牛偷吃禁食植物,犯罪情節輕微,根據刑法第一五一條規定,切掉觸角予以教訓。”
貪嘴蝸牛立即昏了過去,別的蝸牛都憤憤不平:“法官大人,你判得太重了!”
“胡說!”螳螂拍著石桌大叫道,“你們是法官,還是我是法官?誰再敢搗亂,我就拘留它!”
大夥都不敢出聲了。
蝸牛的眼睛是長在長觸角上的,短觸角則是它們的“鼻子”。 貪嘴蝸牛被切掉兩對觸角後,再也看不見東西,聞不到氣味,找不到食物了,沒過幾天就死了。
而水蛭呢,它的再生能力很強,腦袋被割成兩半後,不但沒有死,而且還長成了兩個腦袋。 從此,水蛭中的犯罪越來越多,越來越嚴重。
蝸牛們向低等動物界最高法院告螳螂法官的狀。
螳螂法官被撤了職。 它很不服氣,申辯說:“以前我在昆蟲界當法官的時候,一直是按這個刑法審判的,誰都說我是個最公正的鐵包公;現在,我還是按這個刑法審判,為什麼要撤我的職?”
“就是因為這個才撤了你的職。蝸牛、水蛭和昆蟲的生理有許多截然不同的地方,你卻還是按昆蟲刑法判刑,結果使犯了輕罪的貪吃蝸牛喪了命,犯了殺人罪的水蛭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下場!”
螳螂垂下了頭。
螳螂固守原有的審判經驗,對生理上不同的蝸牛和水蛭,做出了錯誤的判罰,致使自己被撤了職。
事實上,一個企業由小到大,或多或少都會積累一些與眾不同的經驗,這種經驗與企業初期發展的環境相適應,讓企業得到了發展。這些經驗固然是寶貴的,但更為寶貴的是實事求是的創業態度。
企業賴以生存的環境是發展變化的,經驗卻可能是一成不變的,如果這種經驗已經跟不上形勢,這種經驗就成了毒瘤,非割捨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