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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苦比享福還重要
受苦比享福還重要
福不可享盡,享盡就沒有福了;苦可受盡,受盡則沒有苦。
明朝最後一位皇帝,名叫崇禎。他雖有皇帝的智慧,可是沒有皇帝的福報。為什麼?因為他的苦沒有受盡。他前生是個沙彌,因為未到受具足戒的時候,就死了,所以還是個小沙彌而已。他做沙彌的時候,凡是搬柴運水的苦工,都由他來做,任勞任怨。天天做苦工,來護持道場。
有一天,他到房頂修理屋瓦,不慎失足,墜地而死。師兄弟就去報告方丈和尚。老和尚知道前因後果,想成就小沙彌,替他了苦。於是乎,對大家宣布:「這個小沙彌,做事不小心跌死,對道場有很大的損失。因為他犯了侵損常住的過錯,要懲罰他。你們用馬來把他的屍體拖散為止,免得買棺材埋葬。」大家一聽方丈的話,不以為然。師兄弟們發惻隱之心,而不聽方丈的命令,因為不忍心這樣去做。於是共議:「我們是師兄弟,同修一場,應該把他安葬,不可用馬拖屍。」乃出錢買棺材安葬於荒山中。
這個小沙彌,因為替廟做苦工,積有功德,來生為人,做了皇帝,身為崇禎。可是只做了十六年的窮皇帝。他在位的時候,天下大亂,內有李自成造反,外有清兵侵境,沒有過一天好日子,都是在憂患煎迫中度日。這事是被好心的師兄弟害了他,使他的苦未能了盡。如果他們當時聽方丈的話,用馬拖屍,苦便了了,不會害得崇禎在煤山自縊,而為國殉難。